关于协会组织开展深圳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2-06-30 14:17
各会员单位:
为了向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有效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质量,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评审的服务工作,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 深地环协〔2022〕5 号文《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协会关于统一组织 深圳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评审的通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收回并废止。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会员单位如委托我会组织评审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报告,我会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相应的专家评审劳务费由各委托单位发放给专家本人。参照广东各地发放情况和有关劳务费支付规定,建议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参考标准为:
1、一级和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评审专家劳务费为专家组长 1000 元/份,专家 800 元/份。
2、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评审专家劳务费为专家组长800元/份,专家 600 元/份。
会员单位委托我会组织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评审工作按《深圳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细则》执行。
联系人:靳工,联系电话:15013550823;朱工,联系电话:15815527370。
邮箱:2208925925@qq.com。
特此函告。
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协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关于协会组织开展深圳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https://qiniu.xingyu-it.com/dizai/admin/FnpEWE0CBtsY8YnRpyY5-QpjrT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