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2002年)
2022-02-22 10:38
召开情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应到正式代表2114名、特邀代表40名(共2154名)(出席开幕式的代表和特邀代表共2134人),代表了全党6600多万党员。
主要内容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江泽民同志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提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