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质灾害特征认定和分级标准
2021-10-20 00:00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地质灾害,主要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因素引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造成损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属于地质灾害管理范畴。

本标准所称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是指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潜在或已经发生但仍存在再次发生地质灾害风险的区域和地段。

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我省地质灾害特征认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可供其它行业参考,区分地质灾害与其他灾害事故。

一、地质灾害类型特征认定

(一)崩塌地质灾害特征

崩塌是高陡斜坡上的天然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坡脚(沟谷)的地质现象,具有下落速度快、发生突然、垂直位移一般大于水平位移等特点。

(二)滑坡地质灾害特征

滑坡是斜坡上的天然岩土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地质现象,具有整体顺坡向下滑动的特点。

(三)泥石流地质灾害特征

泥石流是因降雨诱发在沟谷或坡面产生的一种携带有大量泥砂、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具有爆发突然、历时短暂和破坏力强的特点。泥石流形成需具备汇水、物源和沟道条件,一般按照流体容重来确定,其容重应大于 1.3 吨/立方米(含)。

(四)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特征

地面塌陷是受岩溶作用、潜蚀作用、地下矿山开采等影响,地表天然岩土体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或沉陷的地质现象。

(五)地裂缝地质灾害特征

地裂缝是在断裂活动、地震、特殊性土体等自然因素影响下,地表天然岩土体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裂缝的地质现象。一般具有方向性、延展性、渐进性或不均匀性等特点。

(六)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特征

地面沉降是指某一区域内由于松散沉积物、软土固结压实(压密)等引起地面标高下降的地质现象,具有涉及范围广、下沉速率缓慢的特点。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

(一)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自然坡体前缘临空,坡度大于 45 度,高差一般大于 5 米,有潜在威胁对象的斜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

1.斜坡发育危岩体,岩体结构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存在不利结构面;土体结构松散、有变形迹象、存在不连续结构面。

2.坡面有大小悬殊岩土体坠落,坡脚形成结构零乱的新近堆积体。

3.曾经发生崩塌地质灾害,斜坡还有不稳定的岩土体。

(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

自然坡体的坡度介于 25 度至 45 度之间,高差一般大于 5 米,有潜在威胁对象的斜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1.斜坡前缘临空,前缘附近地面出现隆起变形或鼓胀裂缝,坡脚溢水带(点)出现浑浊、水量突变等异常现象。

2.斜坡后缘出现拉张裂缝,且不断扩大贯通,可见跌坎、痕或位移等现象。

3.斜坡两侧侧缘出现羽状剪切或拉张裂缝,未贯通或已贯通形成滑坡侧壁裂缝。

4.斜坡体出现裂缝或错落陡坎,其上建构筑物出现倾斜、开裂状况,树木存在“马刀树”或“醉汉林”等迹象。

5.曾经发生过滑坡地质灾害,斜坡还有不稳定的岩土体,且具备以上特征之一。

(三)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

在地形较陡、汇水面积大、具有畅通的水流通道、有潜在威胁对象的山区沟谷,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泥石流地质

4灾害隐患点。

1.沟谷中上游坡面或沟谷中存在大量松散岩土体或存在崩塌、滑坡隐患,且处于不稳定状态。

2.沟谷曾经发生山洪灾害并在沟口形成大量松散堆积物。

(四)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

在岩溶分布区或地下矿山采空区,有潜在威胁对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

1.区域内地下水位变化大或形成降落漏斗,地表出现裂缝、沉降等变形现象。

2.曾经发生过地面塌陷或沉陷,地面出现环状裂缝,影响因素未消除的。

3.区域内存在矿山采空区,地表出现裂缝、沉降等变形现象。

(五)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特征

在构造发育带、地震影响区、岩溶或地下矿山分布区,有潜在威胁对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区)。

1.地面沿着一定方向呈相互交叉、分叉、侧裂等组合形态的开裂,并有一定延展长度和宽度。

2.曾经发生过地裂缝,且裂缝仍在持续扩张或延伸。

(六)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特征

在软土地区、地下矿产(固体、水、气等)开采区,有潜在威胁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地面沉降隐患点(区)。

1.存在厚度较大的不良土体,地下水位变化大。

2.曾经发生过地面沉降,且地面有裂缝、不均匀沉降以及建构筑物有不同程度的破坏现象。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分级

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分为稳定性差、稳定性较差和稳定性好 3 个等级,综合各要素特征,按照不利原则确定。


四、地质灾害体规模分级

地质灾害体规模由高至低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4个等级,按照就高原则确定

五、地质灾害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情由高至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个等级,根据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按就高原则确定。

六、地质灾害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由高至低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等 4 个等级,根据受威胁人口或潜在经济损失,按就高原则确定。